台電新設用電申請:新建房或首次接電要準備什麼、要等多久?

資料查核日:

向台電申請新設用電(新建房屋首次接電、或廢止後重新申請),須檢附建築物使用執照,或建築主管機關准予接電證明。可臨櫃、網路、電話或郵寄申請。處理天數以現場勘查為準;台中區營業處 2022-01-25 公告平均實際處理日數為免外線約 4 天、架空約 20 天、地下約 30 天(不含客戶或路證等因素),不是全國保證工期。

新建房屋還沒有電費帳戶、廢止用電後想重新用電,或是過去從未申請過供電的空間,都屬於台電營業規章所稱的「新設用電」,需要單獨申請,不能直接使用前住戶的帳戶或當成過戶。申請時一般須檢附建築物使用執照或建築主管機關准予接電證明。辦理方式可臨櫃、網路、電話、傳真或郵寄。處理多久不是全國單一保證工期:台電台中區營業處 2022-01-25 公告的平均實際處理日數(燈、力)為免外線約 4 天、架空約 20 天、地下約 30 天,各地與現場條件可能不同。

新設用電 vs. 過戶:哪個適合你?

許多人在搬新家時會搞混:

如不確定現況是過戶、復電還是新設,請撥 1911 查該址契約狀態。

關於搬家的過戶、結算與廢止流程,請參考搬家電費結算、過戶與廢止用電說明

申請新設用電需要哪些文件?

台電官方 FAQ 說明,申請新設住宅用電的文件要求如下:

一般情況(有使用執照的建築物)

須檢附下列文件之一:

新建案在取得使用執照之前,只能先申請臨時用電(需持建造執照向台電申請);完工取得使用執照後,再辦理轉為正式新設用電。

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

可檢附鄉、鎮、市公所核發的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建築物證明文件

舊有合法房屋(民國 60 年以前建成者)

下列文件之一即可:

台電官方說明的適用時間點為「60 年 12 月 22 日建築法修正公布前、62 年 12 月 24 日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建築物管理辦法公布前或都市計劃公布前已建築完成之舊有合法房屋」。

大型申請案

契約容量達 1,000 瓩、或建築總面積達 10,000 平方公尺以上,須事先提出新增設用電計畫書,由台電檢討供電引接方式後再辦理正式申請。

申請方式

可選擇以下任一方式:

平均處理天數

根據台電台中區營業處 2022-01-25 公告,該區「新增設用電平均實際處理日數」(燈、力)如下。這是單一區處的平均日數公告,不是全國保證工期,實際仍以受理服務所勘查為準:

注意:上述天數不含下列原因造成的延誤:待用戶繳費、待用戶報竣工、星期例假日、待主管機關核准路證、待地主同意立桿等。

是否需要外線工程,由台電現場勘查後決定,申請人無法自行預判。

屋內線路由誰做?

台電負責「外線」(從電線桿或地下電纜到電表箱的供電線路),屋內線路(內線)須由申請人自行委託合法的電器承裝業辦理,完成後向台電申報竣工,再由台電檢驗合格後送電。

自地自建或整建工程通常由承裝業一併處理;購買成屋的買方,可確認賣方是否已完成申請,或由代書協助確認現況。

帳號建立後,可參考台電電費帳號基本說明了解電費帳號的組成方式。

常見問題

Q:還沒拿到使用執照,可以先申請送電嗎?

A:一般建築物在取得使用執照前,可以「臨時用電」名義申請。臨時用電須持建造執照向台電申請,建議由承裝業代為辦理。正式送電需等使用執照核發、辦理新設用電後才能進行。

Q:前住戶已廢止用電,我買了這間房,要怎麼辦?

A:廢止用電後再要用電,依營業規章應按新設用電辦理,不是復電。若前住戶只是暫停用電或終止契約、且仍在復電期限內,才可能走復電。兩者文件與費用不同,請先撥 1911 查該址契約狀態再決定。

Q:申請後台電什麼時候來勘查?

A:受理後台電會排定人員前往現場勘查並告知外線設計方式與費用。具體排程視各地服務所作業量而定,可撥 1911 或至服務所詢問預估時間。

Q:申請過程中需要繳費嗎?

A:若需要外線工程,台電通常會通知申請人繳付工程費後才開始施工。免外線工程則主要是電表費等固定費用。具體金額視現場條件,由台電勘查後告知。

Q:用電中途可以增加容量嗎?

A:可以,屬「增設用電」申請,與新設用電不同,現有用電帳號不需先廢止。申請方式同樣可臨櫃或透過 1911 辦理。

接電後用電初期遇到跳電,可先參考跳電與停電的判斷說明確認原因。

本文由「喵宇宙 Meow Universe」製作,過程使用 AI 工具協助整理與撰稿,發布前經 AI 覆核,未經逐篇人工覆核。內容僅供參考,實際規定、數字與可否申請請以文中列出的官方來源最新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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